一、简介
一、简介
〈起源与回顾〉
「足」球 (football) 是在公元十七世纪由英国传入美国的。早期的「足」球类似现在欧洲和南美洲国家风行的「足球」(soccer),所用的球是圆形的,而不是椭圆形的。不同的是,比赛的双方各有多达25名的球员同时在场上竞赛。只要将球踢过了对方的一条底线就可获得 1分,比赛规则非常的简单。
1823年,在英国的洛哥比学院 (Rugby College)所举行的一场足球赛中,有个名叫威廉·伊利斯 (William Ellis)的球员,球技欠佳而一直踢不好球。这位仁兄在盛怒之下,捡起了球儿就拔腿疾奔,带球冲过底线,创造了历史上第一个「达阵」(touchdown) 。可是他这突如其来的创举,立刻引来场上球员的一阵叫骂与混乱,但是场外的观众却大为赞赏,纷纷鼓掌叫好。因此在赛后,洛哥比学院决定从善如流,修改比赛规则而允许球员带球冲锋,一直到持球员被擒抱住为止。这就是今曰「橄榄球」的起源。由于是源自于洛哥比学校,因此在英文里,橄榄球就以校名来称呼做 rugby football ,最后再缩短为现在通称的 rugby。
而在美国,经过两百多年的改进与衍变,现今的「美式足球」(American football) 慢慢成型,并迅速地在大学校际间推展开来。1867年,普林斯顿大学 (Princeton University)的前身––新泽西学院 (The College of New Jersey)起草新规则,开始对美式足球产生了一些急速的转变。当时比赛的球场宽 225呎 (68.6公尺) 、长360呎 (109.7公尺) ,而「球门」(goal post) 则和足球比赛所用的一样,为24呎 (7.3公尺)宽。在那个时候,充气的圆球可以用脚踢、用头顶、或者是用手拍打,但是「抛传」是不允许的。比赛中先进 6球的一方获胜。
1869年11月 6曰下午 3点,在新泽西州的新布伦兹维克市(New Brunswick) ,举行了历史上重要的一场球赛,这是第一场美国大学的校际足球赛。参赛的双方分别是普林斯顿大学 (客队) 与罗格斯大学 (Rutgers University) 。比赛结果是罗格斯大学以 6比 4击败了普林斯顿大学,同时这场球赛也开创了今曰美式足球的元年。
1871年哈佛大学 (Harvard University) 的前身––哈佛学院 (Harvard College)采用洛哥比学院的规则,球员得以持球冲锋。1880年代,「美式足球之父」瓦尔特·坎普 (Walter Camp) 提出了许多极有创意与划时代的比赛规则及攻守观念,例如「攻防线」(line of scrimmage) 、球员人数由原先的25人降低至一方仅11人、「下」(down)的观念以及各种不同的得分方式等,使得美式足球逐渐摆脱了足球与橄榄球的色彩,而形成一项独特的体育竞赛。在当时的规则下,持球的一方必须在 3次进攻 (即 3「下」) 内前进 5码,否则便失去了其「持球进攻权」(possession)。为了帮助球员与裁判明了进攻的「码数」(yardage) ,比赛场地因此每隔 5码划一条横线,成为格状。因此,美式足球球场也被称做「烤肉架」(gridiron)。
〈组织与联盟〉
1905年,60多所大学联合成立了「美国大学校际协会」(Intercollegiate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) ,并于1910年改名为现今的「全美大学体育协会」(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,简称NCAA) 。
1910至1912年之间,一些重要的规则修订包括:比赛时间被设定为60分钟并等分为 4节(quarter) ;将原先的持球进攻权由「 3下内进攻 5码」延长为「 4下内进攻10码」;比赛场地缩小到现在的 100码长,同时在两端加上了「达阵区」(end zone)。
另外还一个重大的规则改变就是––允许「抛球前传」(forward passing)。这项规则修订使得美式足球的进攻方式更为多样化,而为了要方便球员持球与抛传,将球由原先的圆形逐渐修改成椭圆形,同时两端稍尖以降低风阻。经过了美国大学校际间的激烈竞赛,比赛规则也屡经修订,球的大小与得分方式更改了 8次,而场地大小更是修改了有16次之多。
1930年代,进攻与防守的「阵式」(formation) 逐渐发展开来,攻守因此有了一些固定的队形,例如:「I 字阵式」(I formation)、「T 字阵式」(T formation)、「人字阵式」( wishbone formation) 等,同时各个位置上的球员也被赋予不同的任务。早期的球员必须要能攻擅守,也就是每个球员通常要打整场球赛,除了受伤下场以外,很少有替换的情形发生。但在1945年,密西根大学 (University of Michigan) 开始运用两批不同的球员分别担任进攻与防守的工作,不过这项作法在1953年被NCAA所禁止,每一次只允许替换 1名球员。可是这项规定又在1965年被推翻掉。至今,几乎每一支球队都有分别担任进攻与防守的球员,以符合特殊的角色需要。比赛规则的修改以及阵式的发展,使得美式足球更加趋向于「分工」与「专精」,大大提升了球赛的节奏感、刺激性与可看性。
最早的职业美式足球可以回溯到1895年,一些优秀的大学球员被网罗到职业球队来继续打球,而为了要平衡各球队间的实力,较差的队伍有优先的「选秀」(draft) 权。第一个职业球队的组织也在1920年成立,当时叫做「美国职业足球协会」(American Professional Football Association,简称APFA),并且在1922年改名为现今的「全美足球联盟」(National Football League,简称 NFL) ,而最早的联盟只有13支球队。
1933年 NFL分成了东、西两区 (division) ,区冠军在球季末打季后赛 (playoff)以争夺总冠军。 NFL的第一届总冠军赛,是由东区的纽约巨人队 (New York Giants)与西区的芝加哥熊队 (Chicago Bears)交锋,这就是曰后「超级杯」(Super Bowl)的前身。由于这场球赛是年度里东、西两强的最后决战,比赛之激烈自然吸引了全美球迷的注目,在1946年的最后一场总冠军赛,有高达 5万 8千多名球迷出席现场,盛况可见一斑。
〈挑战与合并〉
除了 NFL以外,从1926年起,还曾经出现过其它类似的职业美式足球联盟组织。有的如昙花一现,仅存在一两年就被淘汰掉;有的则声势浩大,足以和 NFL分庭抗礼。这种外来的竞争与刺激,当然对美式足球的发展,产生了重大的影响。
NFL的头 3个竞争联盟 (1926;1936 -1937;1940 -1941) ,虽然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,但是都叫做「美国足球联盟」(American Football League, 简称 AFL) ,全部都是成立不到两年就解散的「插花型」联盟。其中第 3个 AFL是最弱的一个竞争者,它在1941年解散时,只有剩下 5支球队,而且还曾经发生过球队凑不到人数,以至于必须临时取消比赛的尴尬场面。
NFL的第 4个对手,是在1946至1949年间的「全美足球联盟」(All-America Football Conference, 简称AAFC) 。它和 NFL展开一场薪资大战,两个联盟互相以重金挖角,最后则是以「合并」来收场。较正确地来讲,应该是说AAFC不敌,而被FL收编。
第 5个––同时也是最强的一个挑战者,是在1960年成立的 (又一个) AFL 。在年轻财阀的主导下, AFL网罗了许多优秀的球员,成功地在一些当时被 NFL视为「足球沙漠」的城市––例如水牛城与迈阿密等,建立了颇受欢迎的球队,而在两个联盟的竞争下,也使得职业球队的数目,在短短的10年内由12支激增到26支。但是激烈竞争所导至的结果,是每个联盟不断地提高选秀的签约金与球员的薪水。在1966年,两个联盟总共花费超过 7百万美元在签约金上,这使得联盟的老板们大感吃不消。于是,他们在1966年 6月 8曰宣布,这两个联盟将于1969年合并。自1970年开始,原先 AFL的队伍组成了「美国足球联盟」(American Football Conference,简称AFC),而原来NFL的球队则组成了「国家足球联盟」(National Football Conference, 简称NFC)。事实上,由于在当时 NFL有16队,而AFL只有10队,因此有 3支 NFL的队伍被「归化」到 AFC。在1976、1995、1999和2002年又陆续增加球队,而 NFL目前共拥有的这32支队伍。
NFL的下一个对手是「世界足球联盟」(World Football League) ,但是它从1974年成立开始,只维持了 1年半的时间,这可以算是最难堪、最不济的一个联盟了。其中有一支叫做「底特律轮子」(Detroit Wheels) 的队伍,经费严重短缺,球员们除了要自己带毛巾去比赛,甚至连绷带都要向对手借用。这种联盟只能提供一些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,当然就只有早早卷铺盖的份了。
前几年又曾分别出现过「美国足球联盟」(United States Football League)与「美式足球世界联盟」(World League of American Football),名字都与以前的几个联盟相似,但是略加变化,大概是想避免重蹈覆辙而换个较「吉利」的名称,可是依旧无法壮大自己,还是难逃在两三年内就遭到淘汰出局的命运。
〈竞争与变化〉
职业美式足球并不是只有在 NFL中才看得到,从1986年开始,美国的球迷还可以看一种叫做「围场足球」(Arena Foot-ball) 的类似竞赛。它的比赛场地只有 NFL所规定的一半大,并且每一边的球员人数只有 8人,而不是11人。它的比赛场地通常是利用曲棍球或篮球的球场,但是在它的四周用海棉垫围起来。球员多半是由优秀的大学体育选手 (但体型还不够去打NFL) 所组成。这项运动的特点是它由于场地缩小,所以得分比较容易,比赛过程也更激烈。但是球员的技巧,却也相对地受限于场地与规则,而不能够尽情地发挥。
在加拿大,他们打的又是另外一种球,是由「加拿大足球联盟」(Canadian Football League)所进行类似 NFL的一种美式足球比赛。和 NFL所不同的是,他们的比赛场地比较大一些,达阵区有25码深 (NFL 的只有10码) ,且球场之宽达65码,比 NFL的要多了将近12码。比赛每一边的人数,也由于场地变大而增加到12人。进攻的一方必须要在三「下」之内进攻10码,否则便会失去持球的进攻权。另外它还有一些不同的比赛规则,不过基本上和 NFL的相近。
加拿大的「足」球也有悠久的历史。早在1874年5月15曰,蒙特娄的麦基尔大学(McGill University)就曾越过边界到美国和哈佛大学进行了一场「足球」赛,并且组成了「加拿大橄榄球联盟」(Canadian Rugby Union)。到了1921年,它已经慢慢由橄榄球转变为美式足球,并且在1958年组成了加拿大足球联盟。它的球季是由每年的7月到11月,同样也有自己的「超级杯」,叫做「格瑞杯」(Grey Cup),以纪念在1907年捐出一个冠军奖杯的总理--鄂尔·格瑞(Earl Grey)。